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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长春大学特教学院专项招聘2023届毕业生公告


2023年07月12日 16:16  点击:[]

进一步加强经开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升经开区特殊教育教学质量,结合经开区中小学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拟面向长春大学特教学院2023届毕业生专项招聘2名特殊教育岗位教师。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计划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小学招聘特殊教育岗位教师1名;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博远学校招聘特殊教育岗位教师1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长春大学特教学院专项招聘2023届毕业生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712日至2005712日期间出生,含7月12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二)岗位条件

  1.要求为长春大学特教学院特殊教育专业2023届毕业生,具有特殊教育学方面教师资格证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设定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2024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统招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 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8.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确认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请应聘考生提前下载《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登记表》2份,并附本人简历1份,学位证复印件1份,毕业证复印件1份,学信网打印的学历、学籍证明1份,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

请各位考生于7月14日(星期五)9:00-10:30,到达长春大学特教学院后二楼会议室进行报名。

  ()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报名要求

  1.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本人所学专业、学历等要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不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

  3.考生应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由于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责任自负。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招聘相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报名考生进行筛选,最终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人岗位根据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将在报名结束后马上进行,请报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五、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调档环节,审档无误后,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长春经开人才网、长春经开人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符合聘用条件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在职人员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为2023年毕业生的,在办理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拟聘用资格。2024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待遇及人员管理

参照区内在编教师同级别标准核定工资,享受相应福利待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企业和长春经开区有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九、注意事项

(一)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对于报考多个岗位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考生报名成功后,不允许改报其他岗位。

(三)本公告有关年龄、工作经历计算均截至2023712(含7月12日

(四)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复审由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且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五)请应聘人员时登录“长春经开人才网”和“长春经开区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平台及时了解招聘动态,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有关考试录用信息及相关事项请登录长春经开人才网(www.cctalent.com)进行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

8464407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2023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体育和教育局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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