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征者必须保证设计方案的原创性,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所有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应征者自行承担,内蒙古美术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征集公告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二)内蒙古美术馆拥有应征作品展览、出版、宣传、收藏的权利。入选作品一经采用,版权、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内蒙古美术馆所有,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使用该应征作品。
(三)对于入选优秀设计方案的作品,内蒙古美术馆有权对其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
(四)本次征集活动如未能达到预定要求,则相关入选方案空缺,内蒙古美术馆保留再次征集的权利。
(五)所有应征设计方案无论使用与否,一律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六)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来稿邮寄费用自理。内蒙古美术馆不承担邮递过程中遗失或损坏的任何责任。
(七)凡应征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征集公告的规定及要求。
(八)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美术馆所有。
内蒙古美术馆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