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办:
为进一步拓宽我校毕业生的就业途径,鼓励和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满足长春市基层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根据《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2010年考试录用选调生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选拔推荐长春市2010年选调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2年8月31日至198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2. 2010年毕业的长春地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以及长春地区以外高等院校长春籍大学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含二级学院毕业生);
3. 有志于从事基层党政工作并有发展潜力;
4. 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2010年3月3日以前入党);
5. 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从事社会公共活动和公益事业的经历;
6. 上述条件需同时具备。
二、推荐名额
2010年全市乡镇、街道机关计划考试录用选调生110名,长春地区各高等院校推荐名额为300人,我校推荐名额为30人。
三、日程安排
1. 宣传报名(2010年2月8日至22日):各学院广泛宣传此次选调生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动员,并对拟推荐毕业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2.资格审查(2010年2月23日):各学院将《2010年长春市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电子版及打印版上报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汇总;
3. 推荐选拔(2010年2月24日):由组织部、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推荐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校内选拔,择优推荐;
4.组织公示(2010年2月25日):由学生处会同组织部向学校党委汇报此次考试选拔推荐结果,并将拟推荐选调生名单向全校公示;
5.材料上报(2010年2月26日):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拟推荐学生名单汇总,上报长春市委组织部。
四、几点说明
1.本通知未尽说明等事宜,请详细阅读《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2010年考试录用选调生公告》。
2.由于长春市委组织部选调生选拔录用工作与全省公务员录取报名工作同步进行,参加此次选调生考试的毕业生,不能再申报其他各级各类公务员(选调生)考试。
3.已经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并被录取的毕业生,如果考取长春市委组织部选调生,只能享受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待遇,不再参加二次分配。
4.各学院要严格资格审查,特别注意入党时间必须在2010年3月3日以前,现场报名时需携带入党志愿书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党总支的公章。
附件1:《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2010年考试录用选调生公告》
附件2:《2010年长春市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
附件3:《2010年长春市选调生人选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