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起,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招生文化课考试方式变更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由原来三天变更为两天,具体考试日期、科目安排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
1.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专业文化课考试科目变更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物理、化学、生物或解剖,其中生物或解剖科目考生任选其一)。
2.视觉传达设计、绘画、动画、音乐表演专业文化课考试科目变更为:语文、综合(数学、英语)。
三、计分办法
1.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专业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00分,综合300分(物理、化学、生物或解剖每科100分)。
2.视觉传达设计、绘画、动画、音乐表演专业语文150分,综合300分(数学、英语每科150分)。
四、文化课各科目考试时间
语文150分钟,数学120分钟(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专业),英语120分钟(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专业),综合180分钟。
五、文化课考试用笔要求
考生只能用黑色碳素笔答卷,用其他笔答卷,该科目考试分数为零分。
六、专业课考试内容
1.视觉传达设计、绘画、动画专业专业课考试内容:素描(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色彩(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音乐表演专业专业课课考试内容:基本乐理(10分)、听音(10分)、演唱或演奏(100分)。
长春大学招生办咨询电话:0431-85250087
长春大学招生办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