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共青团吉林省委《关于开展2022年度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理论研究水平,吸引更多科研力量向青少年和共青团领域汇集,形成一批具有前瞻性和现实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为全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决策提供参考,团省委决定实施2022年度“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本计划分为理论类和调研类两大类别,申报工作由课题组负责人在课题指南(附件1)范畴内自主拟题申报。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主持一个项目。课题申报须填报《立项申请书》《活页》及《申报汇总表》(附件),将电子版报送指定邮箱,理论类课题拟到2022年5月24日(星期二)16时停止接受申报,调研类课题拟到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16时停止接受申报。逾期不受理。
二、课题立项
《立项申请书》经初评后,提交专家评委会进行立项评审。立项评审包括通讯评审和答辩评审两个环节。研究计划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经评选,重点课题将推荐为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青少年问题研究专项(以下简称“省社科课题”)、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智库基金项目”)、吉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青少年教育发展研究专项(以下简称“省教育规划课题”)立项备选课题。申报重点课题的负责人,如参评“省社科课题”,需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不得有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且同年不得获立其它省社科基金项目。如参评“省智库基金课题”的重点课题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但具有博士学位的申报人,需有两名高级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不得有“省智库基金课题”在研项目且同年不得获立其它“省智库基金课题”项目。如参评“省教育规划课题”,原则上需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不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但具有博士学位的申报人,需有两名高级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不得有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在研项目且同年不得获立其它省教育规划课题项目。
三、立项资助经费补助标准
重点课题经评审,如列入省社科基金项目,将提供2万元研究经费;如列为省智库基金课题,将给予1万元研究经费支持;如列入省教育规划课题项目,将提供5000元研究经费。一般课题不提供经费。
四、研究安排及成果形式
一般课题。一般课题中调研类课题负责人需于9月前完成研究并向省团校提交书面结项申请。省团校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对课题进行结项评审鉴定。一般课题中调研类课题最终成果包括:
(1)调研报告。提供不低于10000字调研报告。以此项目的研究成果形成的政策咨询报告获得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厅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采纳(有采纳证明)。
(2)咨询建议。提供3000字左右的咨询建议(成果摘要)。
一般课题中理论类课题负责人于9月前提交《中期进度报告》,12月前完成研究成果并提交书面结项申请。最终成果包括:
(1)发表论文。在研过程中,课题组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有1篇以上(含1篇)与课题名称相匹配的论文在省级及以上公开期刊上发表(只有用稿通知不予结项),并注明“2022年度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字样。或以此项目的研究成果形成的政策咨询报告获得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厅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采纳(有采纳证明)。
(2)咨询建议。提供3000字左右的咨询建议(成果摘要)。
2.推荐“省社科课题”的重点课题。于12月前提交《中期进度报告》,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研究成果并提交书面结项申请。最终成果包括:
(1)发表论文。在研过程中,课题组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有1篇以上(含1篇)与课题名称相匹配的论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发表的论文必须注明“2022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青少年问题研究专项”字样;或以此项目的研究成果形成的相关报告获得副省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2)成果提要。提供3000字左右的咨询建议(成果摘要)。
(3)经费使用情况报告。课题负责人需按照规定合理使用,并接受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及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3.推荐“省智库基金项目”的重点课题。
(1)调研报告。提供不低于15000字调研报告。以此项目的研究成果形成的相关报告应获得厅级主要领导或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2)咨询建议。提供3000字左右的咨询建议(成果摘要)。
4.推荐“省教育规划课题”的重点课题。于12月前提交《中期进度报告》,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研究成果并提交书面结项申请。最终成果包括:
(1)发表论文。在研过程中课题组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有2篇以上(含2篇)与课题名称相匹配的论文在省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必须注明“2022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青少年教育发展研究专项”字样;或以此项目的研究成果形成的相关报告获得厅级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2)成果提要。提供3000字左右的咨询建议(成果摘要)。
(3)经费使用情况报告。课题负责人需按照规定合理使用,并接受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及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5.成果使用。课题研究成果将作为全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重要参考,将以内参、信息或工作建议等形式报送省委和团中央,或根据需要纳入相关研究类出版物中。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要进一步扩大课题研究工作宣传面,广泛动员学有造诣、富有经验的专家学者参与研究,建言献策。要鼓励团干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参与课题研究,提高团干部的理论思维和研究能力。要协调发挥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的优势,加强专家与团干部的配合,力争形成有实用性或突破性的科研成果。
2.注重质量。课题研究要体现前瞻性、创新性和实践性,调研报告要数据详实、事例鲜活,理论依据要科学合理、论证有力,研究成果要联系实际、指导实践。
3.严格管理。各课题组所在单位应及时跟踪和了解课题研究开展情况,严格执行《课题项目管理办法》(附件5)。严禁剽窃、抄袭、作假等现象发生。结项提交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所刊发论文查重率均不得超过20%。对于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课题负责人及其团队,将纳入本研究计划“学术失信黑名单”,5年内不得申报本研究计划课题,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研究计划的咨询、实施、督导等工作,由省团校具体负责。
4.积极组织。请各院部积极组织老师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结合学习内容申报课题,学校将给予重点支持。
联系人:张白羽
邮 箱:zhangby82@ccu.edu.cn
申报者请加入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项目QQ群:850043571
长春大学科研处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