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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长春大学2019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18年10月19日 11:01  点击:[]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其他要求

1.报考特殊教育学院单独考试的考生,“报考点”项目必须选择“长春大学”,考试地点在长春大学。

2.报考美术学院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音乐学院音乐(135101)专业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报考点”项目必须选择“长春市招生办公室”。

考试科目为“703素描人物全身像”、“816专业基础”考试时间在12月24日上午8:30分,考试地点在长春大学。

考试科目为 “501专业人物写生”、“502设计素描”考试时间在12月24日下午13:30分,考试地点在长春大学。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 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

4.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详见长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信息。

2.复试内容详见附件一2019年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3.跨专业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4.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体检,体检地点在长春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学制、学费及住宿标准

学校将按照国家及吉林省相关文件规定的学费标准及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执行。

(一)相关专业学制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2019级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艺术硕士)为15000元/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他类别)为10000元/学年。

(三)学生住宿费为1200元/生•学年(标准四人间)。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长春大学特教学院学院办公室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6543号

邮政编码:130022

咨询电话:研究生秘书谷老师:0431-85250463

设计专业杜老师:0431-85251736

美术专业杨老师:0431-85251732

中医学专业邢老师:0431-85250462

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

2018年10月18日

请考生注意:政治英语及专业课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见附件。

附件:1.特殊教育学院 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研政治大纲

2. 特殊教育学院 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研设计专业大纲

3. 特殊教育学院 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研美术专业大纲

4. 特殊教育学院 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研中医学专业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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