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川渝商会”助学金为吉林省川渝商会在我校出资设立的资助项目,旨在激励在校川渝籍学生勤奋学习,自立自强,奋发向上。为做好此项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学金标准
“川渝商会”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每年根据出资额度评选若干人。
二、评选范围
长春大学在籍全日制四川省、重庆市籍本专科学生。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思想进步,诚实守信,思想道德素质定量考核成绩70分及以上;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被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节俭;
4.积极参加社会活动,热心公益;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四、评选程序
评选程序请各学院参见《长春大学“川渝商会”助学金评选办法》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5月6日前将学生《长春大学“川渝商会”助学金申报表》报送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