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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长春大学2016“川渝商会”助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学工处函[2016]6号

2018年04月26日 15:45  点击:[]


各学院:

“川渝商会”助学金为吉林省川渝商会在我校出资设立的资助项目,旨在激励在校川渝籍学生勤奋学习,自立自强,奋发向上。为做好此项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学金标准

“川渝商会”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每年根据出资额度评选若干人。

二、评选范围

长春大学在籍全日制四川省、重庆市籍本专科学生。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思想进步,诚实守信,思想道德素质定量考核成绩70分及以上;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被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节俭;

4.积极参加社会活动,热心公益;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四、评选程序

评选程序请各学院参见《长春大学“川渝商会”助学金评选办法》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5月6日前将学生《长春大学“川渝商会”助学金申报表》报送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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